我曾經在Richmond這古老小鎮住了三星期。當時我在杏桃園工作,負責將過多的杏桃果實除去。如此營養便可集中,才收得高品質成果。工作天每朝五點多起床,六點出門,走一小時路去農場上班。工作假期的人都說在塔斯沒車如同跛子,去哪都麻煩。我就是沒「巴結」到有車的人,工作要緊,走路已成小事。

在冬末走路並不辛苦,前題是當時工作很輕鬆。農場到住處要走一小時,有時心血來潮想慰勞自己,會再走三十分鐘到市鎮大街買雪糕或喝杯咖啡。生活簡單,總有心情與時間在工餘散步,吃吃茶點。

大街就短短二、三百米,咖啡店、餐廳、小型超市、精品手工店等都有。走進曾經某天下班來喝咖啡的店,咖啡沒點,換了個牛油果pesto麵包。Pesto醬跟牛油果配芝士和黑醋,加起來出奇地美味!

 

Richmond Bridge是澳洲最古老的尚用橋,野鴨不時連群走到河旁的草地上。話說這裡曾有個小插曲,我和當時的旅伴見金髮小孩在追鴨相當趣致。待小孩走後,我等幾個大人有樣學樣。怎料這招惹一位路人不滿,向我們指罵Nuts(瘋子)。我們本不是要嚇飛鴨子,只是一時貪玩。現在回想起來,總算明白路人心情,自此也沒再這樣追任何動物。今次就只遠觀而不褻玩,睡睡草地拍照便算。我只稍睡片刻,皆因草地上都是鴨毛。如不介意躺在鴨毛上,那是很舒服的草皮床墊。



 
(撚完鴨偷笑)


我對於Ross的印象只流於Ross Bakery的Vanilla Slice和「魔女宅急便」的Kiki's room。再來方有時間在小鎮走走,發現這裡比我想像中美麗。下午四、五點街上零落的只有不出五人,很多房子看來都殘殘舊舊。經過一間平房,花園放著嚴重銹蝕的打磨機,大門鐵框佈滿蜘蛛網。第二朝再來,原來平房是間賣精品雜貨的小店。店主自顧自地在畫畫,完全沒有要招待客人的意思。見她全神專注,我也不好打擾。

 

Ross bridge是澳洲第三古老尚用橋,我們就住在橋邊一個caravan park,河旁有條Lover Lane。河面波光粼粼,陽光在樹枝和葉子罅縫間透射在情人徑裡,活現一條綠光斑駁的隧道。風光能忘憂,在仿如靜止的時光之中,只有當下。


 


晚上的Ross變得寒冷,河上煙霞瀰漫。冷倒是其次,濕氣重才最要命。我把外套羊毛襪都穿在身上,勉強睡到天亮。第二朝河上煙霞依然,晨光與樹影,是一幅古鎮風景畫。

兩個古鎮,一個優閑,一個寧靜。但都是對我口味的格調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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